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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分身开始证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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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歌颂家世(1/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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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父亲是一个古老乡村里的农民家的儿子。当初有个阿勒曼尼[1]人,在分土地的时候,[2]在这个地方把枪插在地里,建了一个庄院,这个乡村就由他而得名。过了几个世纪以后,作为村名来源的家族,已经在村民的传说中消失了,又有一个领主采用村名作为自己的称号,还修了一座府邸,这座府邸坐落在什么地方,如今已经没有人知道;也没有人知道,这个家族的最后一位“贵人”是什么时候死去的。但是这个乡村还依然存在,而且人口众多,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显得热闹,原有的二三十个姓氏,却毫无变动地传下来,为数众多、支庶旺盛的家族,一直还姓这二三十个姓。年代虽然久远,但向来粉刷得雪白的教堂,周围有一块小小的墓地,这块墓地从来没有扩充过,其中的土壤,可以说的确是由祖祖辈辈的人们的已经腐烂的遗体构成的。即使掘地十尺之深,也没有任何一个小小的颗粒,不是曾经在人类的肌体内走过,并且和其余的土壤一起被翻掘过的。可是我这话说得过火了,我忘记了那四块枞木板,它们来源于周围青山上的那些同样古老的巨大家族,每次都随着遗体一同入土。我还忘记了做寿衣的亚麻布,这种亚麻布是用这些地里生长的亚麻纺成纱,经过漂白织成的,因而和那四块枞木板一样,也是家族的一部分,它并不妨碍我们墓地上的土壤和任何别的地方的土壤一样清凉,颜色一样黑。墓地上还长着绿油油的野草,玫瑰和素馨花错落丛生,枝叶繁茂,乱杂到无以复加的程度,所以谈不到在新坟上栽植一丛一丛的花木,而需要在这一片花林中破土挖坟;只有掘墓人才心中有数,在这乱杂的丛莽中,要重新翻掘的那片地方的界限在哪里。

这个村里人口还不满两千,其中总是二三百人同姓一个姓,但这些同姓人当中,最多也只有二三十人经常互称叔伯弟兄,因为对于血统关系,很少有人回溯到曾祖父一代。从时间的莫测的深渊里爬上来,出生在世上以后,这些人就尽可能把日子过得好些,忙忙碌碌,并且努力维护自己的生命,一旦大限到来,幸福也罢,不幸也罢,就又消逝在黑暗之中。回忆自身的家世时,他们心里都确信,他们的家族一脉相传,连续不断,到如今一定有三十二代祖先了;但他们并不去考证祖先的血统,而情愿努力不让世系在自己这一代断绝。所以,他们讲起当地的各种传说和奇异的故事时,都是原原本本,丝毫不差,而并不知道,曾祖父当初怎么和曾祖母结了婚。他们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具有一切美德,至少具有他根据自己的生活方式认为是真正美德的那些。至于恶行,农民也和绅士老爷们一样有理由,愿意让自己的祖先所干的那些,完全被人忘掉,因为农民固然高傲,但有时也难免显露出人之常情。

一片面积广大的、圆形的农田和森林地区,是村民的丰富的、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产业。这一份财富可以说一直没有什么增减。虽然有时候一个姑娘出嫁,带去了一部分,但是年轻小伙子们频繁地举行远征,到离本村有八小时路程的地方去找对象,努力夺取足够的补偿,并且努力使本村居民的气质和相貌保持必要的多样化;在这一点上证明,对于如何使本村繁荣兴旺下去,他们具有更深刻、更高明的见解,超过不少富庶的贵族城市或者商业城市,也超过欧洲各国的王室。

但是产业分配的情况,却年年都有一点变化,每过半个世纪,就变到几乎认不出原先是什么样子的程度。昨天的乞丐的孩子们,今天是村里的富人了,这些富人的后代,明天勉强挣扎着在中产阶级当中游游荡荡,结果,不是落得一贫如洗,就是重新发家致富。

我父亲死得过早,我没有机会听到他谈他父亲的情况,所以,我对于祖父这个人,简直可以说是一无所知。只有这一点是肯定无疑的:当时轮到了他这一家人来过清贫的生活。我既然不愿意猜想,对其为人简直一无所知的这位曾祖父是个浪子,我就认为,他的财产很可能是由于子女众多,被分得零零散散了。我也确实有许多远支叔伯弟兄,简直认不出他们谁是谁来,他们像蚂蚁似的爬来爬去,正要重新把那些分得零零散散的、经过精耕细作的田地大部分弄到自己手里。确实,这些人当中的一些年老的人,又已经逐渐发家致富,他们的子女又变成了穷人。

当时的瑞士,再也不完全是公使馆秘书维特[3]看到的那个悲惨可怜的瑞士了。虽然奥国军队的、俄国军队的,甚至还有法国军队的宿营券[4],雪片飞来,这一场大雪覆盖了法国思想[5]的幼苗,但是仲裁宪法[6]在瑞士仍然保证了一种小阳春的温暖天气,尽管这样,某一天早晨,我父亲还是丢下了他所牧放的牛群,到城里去学一种良好的手艺。从这时候起,村里的乡亲们就几乎不知他的下落了;原来,他经历了艰苦的学徒时期,获得优良的成绩以后,更加壮志凌云,决心去远方漫游,便以熟练的石匠的身份,游历了一些远方的国家。但是,这时候,滑铁卢之战[7]以后出现的、由轻轻地沙沙作响的纸花装点成的春天[8],已经把它的碧莹莹的蜡烛之光投射到各地,同样也投射到瑞士各个角落。我父亲出世的乡村里的居民,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[9]也已经意识到,他们自古以来就生活在一个共和国;如今,威风凛凛的“复辟夫人”,带着她那大批的纸盒子和纸匣子,也隆重地进入了这个乡村,并且就她能力所及,在这个小地方妥善地安了家。这里有许多浓荫密布的森林、丘陵和山谷,其中有极其令人心旷神怡的胜地,又有一条多鱼的清水河,这种种美景还重复出现在广大的、人烟稠密的邻近地区,甚至还有几所住着人的府邸点缀其间,这一切赏心悦目的地方,给住在这里的老爷太太们,从城里引来大批打猎、钓鱼、跳舞、唱歌、大吃大喝的宾客。人们动作非常轻快,因为当初革命强迫他们扔在一边的用鲸骨箍扩大的裙子和假发,他们聪明得很,仍旧放在那里不用,却穿上了帝制时期[10]的希腊式服装,虽然这时候在这些地方穿这种服装是晚了一步。农民们看见这些高贵的同乡妇女们的围着白纱的女神般的形象,她们的奇奇怪怪的帽子,还有她们那更奇特的、在离腋下很近的地方系着带子的腰部,都感到惊奇。贵族统治的豪华气派,发展到登峰造极的程度,是在牧师家。瑞士的革新派乡村牧师,跟北方新教国家的乡村牧师不同,他们不是一些低声下气的穷人。因为全国所有的牧师职位,几乎毫无例外地只是那些较大的城市的市民才有份,所以牧师职位在统治体系中是世俗的名誉职位的一种补充物。牧师的弟兄掌握着剑和秤,牧师自己分享这种光荣,以自己的方式,为了全国的利益,和大家一起大力地发挥作用,进行统治,或者就尽情去过无忧无虑的、快乐的生活。他们大都来自有钱的人家,所以,乡村牧师的住宅,看起来倒像贵人的别墅。还有许多贵族出身的牧师,农民们只得称他们为容克牧师。我的老家所在的那个村里的牧师,诚然不是这样的牧师,也绝不是个有钱的人;但是,另一方面,他又出身城市里的古老的家族,在自己身上和家庭的生活作风上,把养尊处优的城市人特有的骄傲、阶级偏见和娱乐,都结合在一起了。他颇有以贵族自居的神气,把他作为牧师的尊严,毫不勉强地同一种粗豪的军人和容克贵族的气派混合在一起;因为,当时人们还不知道现代流行的所谓宗教小册子式的保守主义,既不知道这个名称,也不知道它的性质。这位牧师家里总是闹嚷嚷的,洋溢着一派欢乐的气氛。教区居民把田地里出产的和厩里、圈里养肥的东西,慷慨地送上来,宾客们又从森林里捉来一些兔子、山鹬和鹧鸪。因为把野兽从林中驱赶到猎人埋伏处的打猎方法,在这里并不流行,人们就以友好的方式,要求农民大规模地捕鱼,结果,每次都举行宴会,所以,牧师家里无时不是一派喜悦喧闹的气氛。人们遍游周围的地区,成群结队地进行访问,也接受成群结队的访问,还支起帐篷,在下面跳舞,或者把帐篷搭在水清见底的小河上,身穿希腊服装的妇女们,就在帐篷下面洗澡。人们还成群结队地去袭击一个僻静的、阴凉的磨房,或者一小船一小船的坐得满满当当,在湖里和河里游玩,牧师总是背着打鸭子的猎枪,或者拿着一根大藤杖,走在前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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